大乘轉苦為樂的法門—一 海濤 輯
1.生活的目的在於利益有情,無論自己是否快樂,都要把快樂帶給他人。
2.生命的目的——人身貴在能利益有情。
3.擁有珍貴人身的目的,並非只求達成自己的安樂而已,還得幫助他人離苦得樂,這才是人生的目的。
4.眾生要的是安樂,不是痛苦。但眾生要的這種安樂並不僅是暫時的安樂而已;他們真正需要的是無上的安樂,即證悟的究竟安樂。
5.這就如採購物品般,人們要的是最美好、最耐用的物品。同樣的,人們要的是最持久、最高層次的安樂。
6.若有任何人不想證悟的唯一原因,無非是欠缺佛法的智慧。
7.既然眾生需要的是成就正覺的無上安樂,那麼我們能給他們的最大利益,就是引導他們成就正覺。
8.由於眾生各各具有不同的特性及智慧層次,需要施予各種不同的教法。因此,必須毫無差錯地通曉各種方法。但因為只有佛才能洞悉眾生的所有煩惱,以及所有應對方法。因此,自己必須先成就一切智的無上正覺。
9.面對困境時,應自然的生起湧現歡喜的念頭;就像面對冰淇淋或音樂時,自然的心生歡喜一樣。
10.在此末法時期,眾生特別容易被苦、困難及不快樂所折磨。這是因為他們脆弱的心智無法視所經歷的困難及傷害為有利,甚至視為安樂的因。
11.與其視所有由眾生及無生命的事物所引起的傷害為苦,不如養成一種習慣,將所有的苦視為正面、有利的因素,使自己安樂的因素。
12.先嘗試將小傷害視為有利的,逐漸習慣後,就能將嚴重的困難視為好的,甚至是愉悅的,安樂的必要條件。最終將能把所有干擾自己的事視為不可或缺的。
Saturday, February 21, 2009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