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十大願與六大誓|二 海濤 輯
1.思惟諸佛,復有五事:
一者,思惟十方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初始發心具煩惱性亦如我今,終成正覺,為無上尊,以此緣故發菩提心;
二者,思惟一切三世諸佛發大勇猛,各各能得無上菩提,若此菩提是可得法我亦應得,緣此事故發菩提心;三者,思惟一切三世諸佛,發大明慧,於無明 建立勝心,積集苦行,皆能自拔,超出三界,我亦如是當自拔濟,緣此事故發菩提心;
四者,思惟一切三世諸佛為人中雄,皆度生死煩惱大海,我亦丈夫亦當能度,緣此事故發菩提心;
五者,思惟一切三世諸佛,發大精進,捨身命財,求一切智,我今亦當隨學諸佛,緣此事故發菩提心。
2.觀身過患發菩提心,復有五事:
一者,自觀我身:五陰、四大俱能興造無量惡業,欲捨離故;
二者,自觀我身:九孔常流,臭穢不淨,生厭離故;
三者,自觀我身:有貪、瞋、癡無量煩惱,燒然善心,欲除滅故;
四者,自觀我身:如泡、如沫,念念生滅,是可捨法,欲棄捐故;
五者,自觀我身:無明所覆,常造惡業,輪迴六趣,無利益故。
3.慈愍眾生發菩提心,復有五事:
一者,見諸眾生為無明所縛;二者,見諸眾生為眾苦所纏;
三者,見諸眾生集不善業;四者,見諸眾生造極重惡;
五者,見諸眾生不修正法。
4.求最勝果發菩提心,復有五事:
一者,見諸如來相好莊嚴、光明清徹、遇者除惱,為修集故;
二者,見諸如來法身常住、清淨無染,為修集故;
三者,見諸如來有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清淨法聚,
為修集故;
四者,見諸如來有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處,為修集故;
五者,見諸如來有一切智、憐愍眾生、慈悲普覆、能為一切愚迷正導,為修集故。
Friday, February 2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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