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毀五戒之過犯—二 海濤 輯
1.妄語中有十惡事。何等十?
一、口常臭爛;二、善神背叛,兇鬼易陵;
三、實言流世,眾所不信;四、俗為重事,不在言議;
五、未有實事,惡名遠聞,為人輕毀,不起恭肅;
六、雖言有實,人不奉用;七、多懷愁怖;
八、種誹謗業;九、身死命終生地獄中;
十、設得為人,常被誹謗。是十惡事。
2.飲酒有三十五惡。何等三十五?
一、散盡財賄;二、致眾苦患;三、怨諍增重;
四、裸露形軀;五、惡名遐邇;六、慧明日減;
七、應得不得;八、已得便失;九、顯揚惡事;
十、要務頓廢,憂慼之本;十一、恍惚變沒;十二、顏貌鄙惡;
十三、輕慢尊長;十四、不知供養沙門、婆羅門;
十五、自於室家不遍尊卑;十六、不宗敬佛;
十七、不崇大法;十八、不敬事僧;
十九、返親惡人;二十、遠離明能;
二十一、崩墜邪道;二十二、無慚愧心;
二十三、不護根門;二十四、惛荒婬欲;
二十五、眾所不愛;二十六、人不喜見;
二十七、德士宿舊咸來咎責;
二十八、集造眾惡;二十九、要用之勢,不豫識任;
三十、智德隱避;三十一、像類不別;
三十二、去泥洹遠;三十三、種狂惑業;
三十四、身死命終生地獄中;三十五、設得為人,愚癡頑瞶。」
3.是時難提優婆塞及五百清信士、諸天、世人、四輩之眾,聞佛所說,畢命受持,頭面遶竟,踊悅而去。
(以上講義內容整理自《佛說出家緣經》)
Tuesday, February 24, 2009
損毀五戒之過犯—一 海濤 輯
損毀五戒之過犯—一 海濤 輯
1.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在王舍城耆闍崛山,與大比丘僧俱千二百五十。是時難提優婆塞與五百優婆塞,出王舍城,上耆闍崛山,往謁佛所,頭面禮足,長跪叉手問佛:「大德!願聞優婆塞五戒,毀犯正戒,有何惡事?」
2.佛答:「難提優婆塞!楚害生命有十惡事。何等十?
一、現世常懷害心;二、後世毒心隆赫;
三、恆被痛害,怨怨不息;四、人不喜見;
五、思慮多惡;六、見者怖懼;
七、眠不安寐,夢則惶怖,覺則驚悸;八、死時狂勃種短命栽;
九、身壞命終生地獄中;十、設得為人多病少命。是為十惡事。
3.偷劫他財,有十惡事。何等十?
一、貪餮深重,恆為眾疑;
二、能興重惡,行則非時,動則非法;
三、親友惡逆,賢良疏遠;四、敗戒果敢;
五、常懼王伺,須財市命;六、種遺寶物;
七、貧敝之業;八、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九、設得為人,飢寒困苦,致財良難,雖獲少財,五事共之——王、賊、水、火及惡妻子——;
十、今乃藏埋,會亦當失。是為十惡。
4.邪婬有十惡事。何等十?
一、常為其夫伺捕楚毒,室家不和;二、善法消竭,不善法增;
三、危敗軀身;四、不檢其妻,不守財賄;
五、常為人疑,宗親不信;六、種業如是;
七、門不貞潔;八、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九、設得為女,非獨一主;
十、設得為男,馳騁邪婬,自失其妻。是十惡事。
1.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在王舍城耆闍崛山,與大比丘僧俱千二百五十。是時難提優婆塞與五百優婆塞,出王舍城,上耆闍崛山,往謁佛所,頭面禮足,長跪叉手問佛:「大德!願聞優婆塞五戒,毀犯正戒,有何惡事?」
2.佛答:「難提優婆塞!楚害生命有十惡事。何等十?
一、現世常懷害心;二、後世毒心隆赫;
三、恆被痛害,怨怨不息;四、人不喜見;
五、思慮多惡;六、見者怖懼;
七、眠不安寐,夢則惶怖,覺則驚悸;八、死時狂勃種短命栽;
九、身壞命終生地獄中;十、設得為人多病少命。是為十惡事。
3.偷劫他財,有十惡事。何等十?
一、貪餮深重,恆為眾疑;
二、能興重惡,行則非時,動則非法;
三、親友惡逆,賢良疏遠;四、敗戒果敢;
五、常懼王伺,須財市命;六、種遺寶物;
七、貧敝之業;八、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九、設得為人,飢寒困苦,致財良難,雖獲少財,五事共之——王、賊、水、火及惡妻子——;
十、今乃藏埋,會亦當失。是為十惡。
4.邪婬有十惡事。何等十?
一、常為其夫伺捕楚毒,室家不和;二、善法消竭,不善法增;
三、危敗軀身;四、不檢其妻,不守財賄;
五、常為人疑,宗親不信;六、種業如是;
七、門不貞潔;八、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九、設得為女,非獨一主;
十、設得為男,馳騁邪婬,自失其妻。是十惡事。
菩薩法性印—四 海濤 輯
菩薩法性印—四 海濤 輯
1.云何般若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了知一切世間之事,知諸方術及諸眾生所有言說。
二、雖知此事心不迷謬亦不放逸,不為外道之所誑惑,不隨邪見所說義理。是名般若波羅蜜菩薩性印。
2.菩薩性者不可思議,成就具足諸功德事,清淨真實,具足淨法,是故名上,亦名不動,亦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印。
3.菩薩摩訶薩若不覩見惡法過患,則不得修一切善法。
4.菩薩摩訶薩修上善時,若以客塵煩惱因緣墮三惡道,猶故勝於惡道眾生。何以故?菩薩性故。
5.若以客塵煩惱因緣墮惡道者,能速破壞,疾得出離。如其不出,不同惡道,受於重苦。
6.若受苦時,於諸眾生猶生大悲,以性因緣故得悲心。是故菩薩勝於一切三惡眾生。
7.菩薩摩訶薩以四煩惱因緣故破壞淨法。何等為四?
一、利重常恒。
二、以是二結(根本煩惱及隨煩惱)親近惡友。
三、若於師所、王主、怨賊而生怖懼,故失善心,起於煩惱。
四、為身命故,作諸惡法。以是四法雖有菩薩摩訶薩性,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8.復有四事,雖有菩薩摩訶薩性,亦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等為四?
一、不值善友、佛及菩薩不謬說義者。
二、雖值善友、佛及菩薩,錯謬解義,不學菩薩所有禁戒。
三、雖值善友、佛及菩薩,隨順解義,不能學持菩薩禁戒。
四、雖值善友、佛及菩薩,隨順解義,學菩薩戒,善根未熟,未得具足莊嚴菩提。是故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9.菩薩雖有菩薩之性,若不具足如是四事,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復具足如是四事,無菩薩性而能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無有是處。 (以上講義整理自《菩薩善戒經》)
1.云何般若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了知一切世間之事,知諸方術及諸眾生所有言說。
二、雖知此事心不迷謬亦不放逸,不為外道之所誑惑,不隨邪見所說義理。是名般若波羅蜜菩薩性印。
2.菩薩性者不可思議,成就具足諸功德事,清淨真實,具足淨法,是故名上,亦名不動,亦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印。
3.菩薩摩訶薩若不覩見惡法過患,則不得修一切善法。
4.菩薩摩訶薩修上善時,若以客塵煩惱因緣墮三惡道,猶故勝於惡道眾生。何以故?菩薩性故。
5.若以客塵煩惱因緣墮惡道者,能速破壞,疾得出離。如其不出,不同惡道,受於重苦。
6.若受苦時,於諸眾生猶生大悲,以性因緣故得悲心。是故菩薩勝於一切三惡眾生。
7.菩薩摩訶薩以四煩惱因緣故破壞淨法。何等為四?
一、利重常恒。
二、以是二結(根本煩惱及隨煩惱)親近惡友。
三、若於師所、王主、怨賊而生怖懼,故失善心,起於煩惱。
四、為身命故,作諸惡法。以是四法雖有菩薩摩訶薩性,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8.復有四事,雖有菩薩摩訶薩性,亦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等為四?
一、不值善友、佛及菩薩不謬說義者。
二、雖值善友、佛及菩薩,錯謬解義,不學菩薩所有禁戒。
三、雖值善友、佛及菩薩,隨順解義,不能學持菩薩禁戒。
四、雖值善友、佛及菩薩,隨順解義,學菩薩戒,善根未熟,未得具足莊嚴菩提。是故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9.菩薩雖有菩薩之性,若不具足如是四事,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復具足如是四事,無菩薩性而能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無有是處。 (以上講義整理自《菩薩善戒經》)
菩薩法性印—三 海濤 輯
菩薩法性印—三 海濤 輯
五、譬如有的,箭則著之。我若增長是瞋心者,則不能觀善、惡等法。若不能觀善、惡法者,必定當墮三惡道中。以是義故,若打、若罵,不應於他生瞋恨心。如是觀已,是名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
六、復次若見有打罵者,應於是人生一子想,心無怨恨。是名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
3.云何毘梨耶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懃修精進,晨起夜寐,不樂眠臥,終不觀於寒熱、飢渴、恐怖、歡喜。
二、凡所造作若是世事及出世事,要令究竟,終不中廢。事若未果,終不中悔。
三、雖得他人恭敬、供養,於己所修不休不息。
四、於自己身不起輕心,言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五、雖見世間難為之事,終不退縮。是名毘梨耶波羅蜜菩薩性印。
4.云何禪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至心樂觀諸法實義,樂住寂靜及無人處,樂離惡人,增長善法。見樂靜者,歡喜、恭敬。
二、雖有煩惱,本性輕微,所有善心終不為於諸惡覺、觀之所破壞。
三、修集慈心,視怨如子。
四、若見眾生受大苦惱,生於悲心,隨其己力而為除斷,願諸眾生悉令安隱。身設受苦,不生憂惱。
五、若失身命及以財物,若繫、若縛、若打、若擯,能自曉喻,不失正念,生於憂苦。
六、專心聽法,書寫、受持、讀誦、解說,若他忘失,能為誨示。
七、以如是等至心因緣,於後世中不忘法界。是名禪波羅蜜菩薩性印。
五、譬如有的,箭則著之。我若增長是瞋心者,則不能觀善、惡等法。若不能觀善、惡法者,必定當墮三惡道中。以是義故,若打、若罵,不應於他生瞋恨心。如是觀已,是名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
六、復次若見有打罵者,應於是人生一子想,心無怨恨。是名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
3.云何毘梨耶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懃修精進,晨起夜寐,不樂眠臥,終不觀於寒熱、飢渴、恐怖、歡喜。
二、凡所造作若是世事及出世事,要令究竟,終不中廢。事若未果,終不中悔。
三、雖得他人恭敬、供養,於己所修不休不息。
四、於自己身不起輕心,言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五、雖見世間難為之事,終不退縮。是名毘梨耶波羅蜜菩薩性印。
4.云何禪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至心樂觀諸法實義,樂住寂靜及無人處,樂離惡人,增長善法。見樂靜者,歡喜、恭敬。
二、雖有煩惱,本性輕微,所有善心終不為於諸惡覺、觀之所破壞。
三、修集慈心,視怨如子。
四、若見眾生受大苦惱,生於悲心,隨其己力而為除斷,願諸眾生悉令安隱。身設受苦,不生憂惱。
五、若失身命及以財物,若繫、若縛、若打、若擯,能自曉喻,不失正念,生於憂苦。
六、專心聽法,書寫、受持、讀誦、解說,若他忘失,能為誨示。
七、以如是等至心因緣,於後世中不忘法界。是名禪波羅蜜菩薩性印。
菩薩法性印—二 海濤 輯
菩薩法性印—二 海濤 輯
1.云何尸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身、口、意業性自淨軟,於眾生中不起惡心、恚害之心。
二、若因客塵諸煩惱等造作眾罪,作已心悔,深生慚愧,發露懺悔,於諸眾生起憐愍心,作一子想,終不以手若杖、若石加於一切。
三、心常求覓真善知識,志樂供養父母、師長、耆舊、宿德,破壞憍慢,先意問訊,知恩、念恩。
四、若有乞者,軟語慰喻,不以幻術誑惑眾生,終不樂以非法活命。常喜修集一切功德,教諸眾生廣修福業。
五、見諸眾生所受諸苦——斷其命根、打縛閉繫、飢渴寒熱——,菩薩爾時觀彼受苦如己無異。
六、護持佛戒,乃至輕微尚不故毀,況餘重者!能以十善教化一切,不樂見聞諸惡眾生鬥諍、罵詈。
七、所有三業常為眾生,終不自為。若有眾生具戒、忍、慧,樂與同行,得柔軟心、無有害心、無不忍心。
八、心常敬重所有諸戒,不誑眾生,無有兩舌及無義語。雖無問者尚讚人善,況有問者而當不說!尊重宗敬,正實之語。是名尸波羅蜜菩薩性印。
2.云何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云何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菩薩摩訶薩觀諸眾生:「若有來打我是身者,我則不應加惡報之。何以故?我身非身。所謂身者,名為真實。
二、真實之身則不可打,而我此身是和合身。和合身者,所謂不淨。於和合中少分見打,多無所損。
三、多無所損,何故不喜?瞋者,少分有瞋,多分不瞋。多不瞋故,云何名瞋?
四、若和合打和合受者,誰打、誰受,譬如二物,相觸出聲。 若我瞋者,應當自瞋。何以故?以業緣故而得此身,以是身故受是楚毒。
1.云何尸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身、口、意業性自淨軟,於眾生中不起惡心、恚害之心。
二、若因客塵諸煩惱等造作眾罪,作已心悔,深生慚愧,發露懺悔,於諸眾生起憐愍心,作一子想,終不以手若杖、若石加於一切。
三、心常求覓真善知識,志樂供養父母、師長、耆舊、宿德,破壞憍慢,先意問訊,知恩、念恩。
四、若有乞者,軟語慰喻,不以幻術誑惑眾生,終不樂以非法活命。常喜修集一切功德,教諸眾生廣修福業。
五、見諸眾生所受諸苦——斷其命根、打縛閉繫、飢渴寒熱——,菩薩爾時觀彼受苦如己無異。
六、護持佛戒,乃至輕微尚不故毀,況餘重者!能以十善教化一切,不樂見聞諸惡眾生鬥諍、罵詈。
七、所有三業常為眾生,終不自為。若有眾生具戒、忍、慧,樂與同行,得柔軟心、無有害心、無不忍心。
八、心常敬重所有諸戒,不誑眾生,無有兩舌及無義語。雖無問者尚讚人善,況有問者而當不說!尊重宗敬,正實之語。是名尸波羅蜜菩薩性印。
2.云何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云何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菩薩摩訶薩觀諸眾生:「若有來打我是身者,我則不應加惡報之。何以故?我身非身。所謂身者,名為真實。
二、真實之身則不可打,而我此身是和合身。和合身者,所謂不淨。於和合中少分見打,多無所損。
三、多無所損,何故不喜?瞋者,少分有瞋,多分不瞋。多不瞋故,云何名瞋?
四、若和合打和合受者,誰打、誰受,譬如二物,相觸出聲。 若我瞋者,應當自瞋。何以故?以業緣故而得此身,以是身故受是楚毒。
菩薩法性印—一 海濤 輯
菩薩法性印—一 海濤 輯
1.菩薩摩訶薩復有四事勝於聲聞、辟支佛等:一者、根勝,二者、行勝,三、方便勝,四、得果勝。
一、根勝者,菩薩摩訶薩本性猛利,緣覺性中,聲聞性鈍,是名根勝。
二、行勝者,聲聞、緣覺為自度故修集善法,菩薩之人不自為己,但為眾生修集善法,施眾安樂,大悲憐愍,是名行勝。
三、方便勝者,聲聞、緣覺唯能了知陰、界、諸入,不能了知十二因緣及處、非處,菩薩方便則能善知一切諸法,是名方便勝。
四、得果勝者,聲聞自得聲聞菩提,緣覺自得緣覺菩提,菩薩自得菩薩菩提,是名果勝。
2.菩薩性者有六種印,以是印故一切眾生則得識知此是菩薩。何等為六?所謂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
3.以何義故,檀波羅蜜名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本性能得如是捨心,於諸財物若多、若少,心不貪著。
二、欲施、施時及行施已,悉生歡喜;隨所施物,若多、若少,心無疑悔。若少施時,亦無羞愧;若無財時,常讚歎施。
三、見有慳者,能破其心;見行施者,心生欣慶,歡喜踊躍,如見父母。
四、見來求者,深自慶幸。若無財物,應以身業供給長老、父母、諸師。
五、應以喜語、軟語、法語、實語、正語,除破眾生妄語、兩舌、惡口、無義語。若有人問,猶不說人長短過失,況於無問而自說耶!
六、若有眾生怖畏王、賊、水、火之難,能為救解,知恩、念恩,受恩能報。
七、受他寄付,不令他疑;若是重寶,心不貪著。於己物中心無吝惜,能食、能衣惠施於人。
八、能調欲心、耽湎之心、調戲等心、貪伎樂心,修集慚愧,雖獲大寶不生貪喜。是名檀波羅蜜菩薩性印。
1.菩薩摩訶薩復有四事勝於聲聞、辟支佛等:一者、根勝,二者、行勝,三、方便勝,四、得果勝。
一、根勝者,菩薩摩訶薩本性猛利,緣覺性中,聲聞性鈍,是名根勝。
二、行勝者,聲聞、緣覺為自度故修集善法,菩薩之人不自為己,但為眾生修集善法,施眾安樂,大悲憐愍,是名行勝。
三、方便勝者,聲聞、緣覺唯能了知陰、界、諸入,不能了知十二因緣及處、非處,菩薩方便則能善知一切諸法,是名方便勝。
四、得果勝者,聲聞自得聲聞菩提,緣覺自得緣覺菩提,菩薩自得菩薩菩提,是名果勝。
2.菩薩性者有六種印,以是印故一切眾生則得識知此是菩薩。何等為六?所謂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
3.以何義故,檀波羅蜜名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本性能得如是捨心,於諸財物若多、若少,心不貪著。
二、欲施、施時及行施已,悉生歡喜;隨所施物,若多、若少,心無疑悔。若少施時,亦無羞愧;若無財時,常讚歎施。
三、見有慳者,能破其心;見行施者,心生欣慶,歡喜踊躍,如見父母。
四、見來求者,深自慶幸。若無財物,應以身業供給長老、父母、諸師。
五、應以喜語、軟語、法語、實語、正語,除破眾生妄語、兩舌、惡口、無義語。若有人問,猶不說人長短過失,況於無問而自說耶!
六、若有眾生怖畏王、賊、水、火之難,能為救解,知恩、念恩,受恩能報。
七、受他寄付,不令他疑;若是重寶,心不貪著。於己物中心無吝惜,能食、能衣惠施於人。
八、能調欲心、耽湎之心、調戲等心、貪伎樂心,修集慚愧,雖獲大寶不生貪喜。是名檀波羅蜜菩薩性印。
菩薩戒的心戒—二 海濤 輯
菩薩戒的心戒—二 海濤 輯
1.對一般凡夫而言,要生起牧者的發心是最難的,因為它是一樣我們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實踐的東西。如果我們檢視自己的行為舉止時,便會了解它實際上與我們平常一貫的個性相去甚多。
2.舉例來說,當我們去買東西時,必須在櫃台前排隊結帳。當然每一個人都想要搶先,但我們偏就不讓他們插隊排在我們的前面。
3.另外一個例子是當我們在等計程車時,每一個人都爭著想上第一輛車子,以便可以快點抵達目的地。但我們絕不會讓排在我們後面的人上第一輛車子。
4.佛陀說,在此三種發心中,以牧者的發心最為難得,其次是船夫發心,最後是國王發心。三者中的任何一種都足以幫助我們開啟真正的願菩提心。
5.但如果我們現階段無法感受到牧者發心的話,就不必勉強自己去做,我們只要適時適性擇一而修即可。無論如何,在開展願菩提心時,真正重要的是在於其反覆持誦發菩提心的祈禱文。
6.因此,當我們在唸誦祈願文時,要深思其涵意,好讓菩提心的精義在我們心中生起。
7.平時福慧二資糧的積聚,也是培養菩提心增長的因緣。
8.在發起「願菩堤心」後,接著我們要發「行菩提心」。行菩提心的基礎便是建立在願菩提心之上。生起行菩提心並致力於實踐菩薩行,這樣我們的菩提心才得以圓滿。
9.菩薩必須具有三種無畏:
一、他必須為不可思議之無量眾生擔負起令其得到福祉以及究竟解脫的責任。
二、無畏是不懼它所需要花費時間的長短。
三、無畏是無視於菩薩戒和菩薩道所將帶來的無數困難。
10.菩薩戒的四種根本違失:
一、忘失菩提心。(指願菩提心,捨棄眾生的心。)
二、由於執著、貪吝而不修布施(指財、法二施)。
三、頑固的瞋忿心,形成一種惡意的心態,不接受他人任何道歉。
四、在佛法上的假裝。尚未斷除煩惱,卻假裝已去除煩惱。
1.對一般凡夫而言,要生起牧者的發心是最難的,因為它是一樣我們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實踐的東西。如果我們檢視自己的行為舉止時,便會了解它實際上與我們平常一貫的個性相去甚多。
2.舉例來說,當我們去買東西時,必須在櫃台前排隊結帳。當然每一個人都想要搶先,但我們偏就不讓他們插隊排在我們的前面。
3.另外一個例子是當我們在等計程車時,每一個人都爭著想上第一輛車子,以便可以快點抵達目的地。但我們絕不會讓排在我們後面的人上第一輛車子。
4.佛陀說,在此三種發心中,以牧者的發心最為難得,其次是船夫發心,最後是國王發心。三者中的任何一種都足以幫助我們開啟真正的願菩提心。
5.但如果我們現階段無法感受到牧者發心的話,就不必勉強自己去做,我們只要適時適性擇一而修即可。無論如何,在開展願菩提心時,真正重要的是在於其反覆持誦發菩提心的祈禱文。
6.因此,當我們在唸誦祈願文時,要深思其涵意,好讓菩提心的精義在我們心中生起。
7.平時福慧二資糧的積聚,也是培養菩提心增長的因緣。
8.在發起「願菩堤心」後,接著我們要發「行菩提心」。行菩提心的基礎便是建立在願菩提心之上。生起行菩提心並致力於實踐菩薩行,這樣我們的菩提心才得以圓滿。
9.菩薩必須具有三種無畏:
一、他必須為不可思議之無量眾生擔負起令其得到福祉以及究竟解脫的責任。
二、無畏是不懼它所需要花費時間的長短。
三、無畏是無視於菩薩戒和菩薩道所將帶來的無數困難。
10.菩薩戒的四種根本違失:
一、忘失菩提心。(指願菩提心,捨棄眾生的心。)
二、由於執著、貪吝而不修布施(指財、法二施)。
三、頑固的瞋忿心,形成一種惡意的心態,不接受他人任何道歉。
四、在佛法上的假裝。尚未斷除煩惱,卻假裝已去除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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