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2, 2009

修心導論—三 海濤 輯

修心導論—三 海濤 輯
1.縱然今生我們沒做什麼壞事,由於我們過去世中所做的善業或惡業,還是會把果報帶到現在來,例如,被錯誤地指控或遭受不公平的處罰。
2.當行為完成後,會在我們的意識中儲存「種子」,會在未來產生那行為所導致的負面或正面的結果。
3.這些業力的種子並不是由物質構成的,而是具有影響未來的潛在能力。即使是很小的業力種子也能產生很大的後果,所以,我們不應該以為犯小錯對自己沒有傷害。
4.不清淨的業由不清淨的精神干擾或煩惱產生。
5.基本的煩惱是貪、瞋、癡三毒,以及從這三毒產的分支及再細分的其他煩惱。這些不清淨的煩惱就像一棵毒樹一樣,有著有毒的樹幹和枝葉。
6.由這三毒所引發的行動都是不淨業,將會導致不清淨的轉世投胎及其他不善的後果。
7.我們生活中所有快樂與不快樂的經驗,包括我們自己的身體,不論是健康或不健康,不管是美還是醜,都是我們自己的業力所造的。既然如此,我們真的沒有理由抱怨所遭遇到的種種逆境。
8.佛法能永遠地對治煩惱,不只有暫時的效果而已。一旦我們根除了煩惱,我們的行動就會成為清淨的。
9.只要我們的行為被煩惱引導,我們將生生世世體驗惡業的果報,也就沒有辦法體驗真正的平和快樂。
10.貪、瞋、癡三毒可以引發殺害、盜取或其他傷害他人的種種行為,例如我們貪愛動物的肉、皮或牙而殺害之。
11.無明,不是指一般所講的沒有知識,而是指一種特別的無明,也就是我們產生所有痛苦的主要原因,這種無明是對「我」、「我自己」及「我的」有一種錯誤的認識。
12.自我中心有兩個面向,即我執和自愛心。
13.當我們有無明時,就會發展出像愛己勝過別人的「自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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