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2, 2009

菩薩學處—四 海濤 輯

菩薩學處—四 海濤 輯
1.《菩薩別解脫》云:「菩薩無有四法。何等為四?
一者、菩薩無不信心;二者、菩薩無有慳貪;
三者、菩薩無有兩舌嫉妒;四者、菩薩無懈怠心,謂言我不能成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
2.舍利子!若我有是四法,彼有智者於此了知,便謂邪命,諂求非法、染法,重世財利,是為第一偷食信施。
3.菩薩如是心勇猛故,乃至頭、目、手、足、身體支分、男女眷屬、心所愛樂極妙樂事、舍宅、國邑一切所有,悉能棄捨。」
4.又如《那羅延所問經》云:「菩薩摩訶薩應當發如是心:
一、謂我此身分於諸眾生尚能棄捨,何況所有外財資具?又若於眾生所如其所須悉能施與,謂有來乞丐須手以手,須足以足,須眼以眼,乃至脂、髓、血、肉及餘身分,隨各施與。
二、謂若庫藏孳生之物、金銀珍寶勝妙莊嚴、象馬車乘、國土宮殿、城邑聚落、吏民僮僕、男女眷屬,若諸眾生於所有事,彼彼眾生如其所有,我當給與,不生悔惱,亦無退屈,不希果報及餘諂詐。
5.復次我此施者隨順一切眾生故,悲愍一切眾生故,饒益一切眾生故,攝受一切眾生故,如我攝受眾生,知如是法,得菩提故。
6.譬如藥樹根、莖、枝、葉、花、果、皮、核,若全、若分,隨其取者,不生分別。又復脫諸眾生病苦難時,亦不分別上、中、下性。是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應知於四大種身生藥樹想,於彼眾生可作饒益,須手以手,須足以足,隨其取者。如前藥樹,不生分別。」
7.《無量門陀羅尼經》說:「云何眾生得鬪諍因?謂計執財利而為根本,應當棄捨。若離貪愛,即得是陀羅尼。」
8.菩薩布施遠離四法:一毒施,二刀施,三不淨施,四無利益施。
9.菩薩布施遠離四惡:一破戒,二疑網,三邪見,四慳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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