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 2009

修忍辱法˙具足智慧—一 海濤 輯

修忍辱法˙具足智慧—一 海濤 輯
◎《發菩提心經論》
1.若我修忍,為他侵害,乃至割截,常生慈愛,誓無恚礙。
2.云何菩薩修行忍辱?忍辱若為自利、他利及二俱利,如是忍辱,則能莊嚴菩提之道。
3.菩薩為欲調伏眾生,令離苦惱,故修忍辱。
4.修忍辱者,心常謙下一切眾生,剛強、憍慢捨而不行,見麁惡者起憐愍心,言常柔軟,勸化修善,能分別說瞋恚和忍果報差別,是名菩薩初忍辱心。
5.菩薩應當常行和忍,恭敬柔順,亦勸他人令住忍中。
6.忍辱有三:謂身、口、意。
一、云何身忍?若他加惡,侵毀撾打乃至傷害,悉能忍受,見諸眾生威逼恐懼,以身代之而無疲怠,是名身忍。
二、云何口忍?若見罵者默受不報,若見非理來呵嘖者,當濡語附順,若有加誣,橫生誹謗,皆當忍受,是名口忍。
三、云何意忍?見有瞋者心不懷恨,若有觸惱其心不亂,若有譏毀心亦無怨,是名意忍。
7.若有罪過,若人嫌疑,為彼所打,自應忍受,如服甘露,於彼人所應生恭敬。所以者何?善能教誡調伏於我,令我得離諸過罪故。
8.若橫加惡,傷害於我,當自思惟:「我今無罪,當是過去宿業所招,是亦應忍!」復應思念:「四大假合,五眾緣會,誰受打者?又觀前人如癡如狂,我當愍之!云何不忍?」
9.又罵者亦有二種:一、實,二、虛。若說實者,我應生慚。若說虛者,無豫我事,猶如響聲亦如風過,無損於我,是故應忍。
10.又瞋者亦爾,他來瞋我,我當忍受。若瞋彼者,於未來世當墮惡道,受大苦惱。以是因緣,我身若被斫截分離,不應生瞋,應當深觀往業因緣,當修慈悲憐愍一切。如是小苦不能忍者,我即不能自調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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