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 2009

喜捨無量—三 海濤 輯

喜捨無量—三 海濤 輯
7.於諸苦事,有擇慧力;
8.於諸樂事,有無常、苦觀解之力,棄捨愛欲,斷諸瞋恚;
9.於怨親所,其心平等;
10.於善作、惡作,其心無二;
11.於有愛、不愛,情無所觀;
12.於善聞、惡聞,不生執著;
13.於善說、惡說,心無愛恚;
14.於諸欲味及過患所,平等稱量;
15.於我自身及他眾,生起於平等、信欲之意;
16.於身命所,情無顧戀;於下、中、上諸眾生所,起平等照;
17.於隱顯法,起平等性;
18.於諦、非諦,自體清淨。
如是菩薩摩訶薩若能自然起勝對治,是名菩薩摩訶薩捨煩惱捨。
二、何等名為護自他捨?
1.菩薩摩訶薩若被他人節節支解割皮肉時,常自觀心,住於大捨;
2.雖復支解、割其身肉,然其內心唯住於捨,無所希望,及以追求;縱於身語起諸變異,俱能堪忍。是則名為護自他捨。
3.不由眼相及以色相,乃至不由意相及以法相,心生損害而住於捨。何以故?無損無害。是乃名為護自他捨。
4.被他所損不加報故,於自於他俱能忍受,是名為捨。
5.於諸有恩及無恩所平等方便,是名為捨。
6.是捨名為無諍極捨,滅自心捨,觀自體捨,不害他捨,於諸定事菩薩能捨,然佛.世尊非所聽許,諸菩薩等唯修於捨。何以故?菩薩摩訶薩尚應修習諸行作用,日夜常念發起精進,求諸善法,於時非時乃應修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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