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5, 2009

認識業力—二 海濤 輯

認識業力—二 海濤 輯
1.痛苦的解脫乃建立在習氣的淨除之上。因此,只要我們停止造惡業,同時培養良好而正面的習性,便絕對可以清除我們不好的習氣。
2.持戒可讓我們時時對因果業力的法則,保持高度的警惕之心,並且正確地做一切事。
3.如果沒有正見的引導,只是盲目地不明而修(不具正見的修行)我們便容易生起種種錯誤的期盼,導致最終產生恐懼和挫折的心理,也可能讓我們變得更加愚痴。
4.四種消業的對治力量:
一、真誠懺悔;二、下定決心不再造業;
三、正信皈依並生起菩提心;四、實際修行增上力量。
5.最強的增上力量是修習空性,因為無緣智慧可根除一切惡業,讓它們永不會結果。
6.我們若能在每晚睡覺前利用此四種力量消盡當天所造的業,則此消業障的力量將更具效益。
7.觀修無常會讓我們的心變得更加清明、沉穩,因為它會消除我們在生活中的執著和由執著所生起的惑迷。
8.為了要能做自心的主人,我們必須培養隨時保持覺醒的習慣;我們必須藉由修行才有可能消除自己的煩惱業。
9.煩惱業就像遮住了我們清淨心的烏雲一樣,它原本不屬於我們,它是暫時生起的,所以我們可以利用修行完全淨除它。
10.我們常做的火供除了是殊勝的供養外,也代表焚毀、消除我們所有一切煩惱業障等。
11.究竟的火供乃代表無我與空性的觀修。了悟無我與空性的智慧之火焚燒摧毀我們所有的妄念、惡業、習氣與障礙。
12.我們的心無始以來一直受到遮障和染污,故不斷在輪迴中流轉。而若能修習菩提心與慈悲心的話,便可消除我們的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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