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7, 2009

業報與輪迴—二 海濤 輯

業報與輪迴—二 海濤 輯
1.只要我們還在輪迴之中,就會有我執的存在,而這也是輪迴的定義。
2.有關業報輪迴的問題,重點是明白業報輪迴是真實的,人死後並不是一無所有,要解脫輪迴,唯有精勤修習緣起無我觀,這樣就足夠了。
3.雖然人死後乍看好像一切行為都不見了,但業力卻累積在個人心中,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
4.常聽眾生提到「隨順因緣」這句話。殊不知隨順因緣的真意其實是深信因果,因為只有深信因果的人才會隨順因緣。
5.人類的轉世是生生不息,這一世的福德和正信並不保證我們下一世還能擁有,因為一切都不斷在變化。
6.我們必須不斷改進,努力不懈,並且持之以恆。如此才能使自己的福德與正信得以延續,同時對所修之法有大信心,相信所修之法無不適用。
7.時時留心修持身、語、意。身、語七支不善會造惡業;平時獨自最須檢點的是貪、瞋、癡之意業。
8.從造業方面來說有分身、口、意三個部分,從果上面來說,有善業、惡業、無記業三種。從時間方面來說,有造作行為前的動機我們稱做「思業」,以及由思業而發動的身、語等行為叫做「思己業」。
9.比如我們透過表情、肢體動作說話時,這個說話的當下就是在造作語業,而動作就是在造作身業。因此,善業、惡業都取決於自己。
10.其次,不可非法謀生:食、衣、名聲都要取之有道,這是正業也是正命。比如有二人同樣在吃麵包,一個人的麵包是用為世界和平組織工作,或做清潔工等任何正當的工作所賺之錢買的;另一個人的麵包是用做屠戶等殺業所賺之錢買的,則前者之錢淨,後者之錢不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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