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7, 2009

深信業果的修習—二 海濤 輯

深信業果的修習—二 海濤 輯
貳、思惟業果,共有四大重點:
一、業決定一切——《寶鬘論》云:「諸苦從不善,如是諸惡趣,從善趨善趣,一切生安樂。」
1.諸苦果來自於惡業、諸樂果來自於善業,這是決定的。即使阿羅漢得涅槃,還有一絲的苦諦之果;或地獄眾生受純苦,還有一絲涼風吹過之樂,這一切的苦、樂感果,都是由業所決定的。
2.因緣所作的一切有為法,並非來自於創世主,或不相順因所生,而是來自相順因緣所感得的。所謂:「過去造現在;現在造未來。」以三世而言,都是依於相順的因緣相續而有,故應深信業決定一切。
二、業增長廣大——《集法句》云:「雖造微小惡,他世大怖畏,當作大苦惱,猶如入腹毒;雖造微小福,他世引大樂,亦作諸大義,如諸穀豐熟。」
1.即雖然造作極小惡業,亦得輾轉廣增(若不懺悔);如吃毒藥,雖毒藥極小,但毒性極大。
2.反之,即使造作微小的善業,只要不被瞋心所壞,來世也可輾轉廣增,引生極大樂果,得大利益;如稻種雖小,卻可長出累累果實。因此,不論善惡業,同樣都會增長廣大是決定的。
三、業不作不受——即不造苦果之惡因,必不得苦果;不造樂果之善因,必不得樂果,這是一定的。絕不會發生甲造業乙受報,這有違因果律。
1.《地藏經》上云:「助念者,得七分之六功德;亡者,也許得七分之一功德。」說明業不作不受是決定的。
四、業作已不失——已造之業,終不會失壞,感果只是時間先後而已。
1.業造作完後,若未透過對治或懺悔,業不會失壞;因為所謂業力即具有感果的能力,由業因加上業緣就會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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