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5, 2009

修行須知—二 海濤 輯

修行須知—二 海濤 輯
1.空性指的是一切內、外現象諸法均乏真實而具體存在的體性;它是一切緣起的基礎,也是空性之唯一意義所在。
2.一切內、外現象諸法均由空性中生起;只有在空性的基礎下,因緣才有可能生起。
3.由於我們無法了悟自心本性,而執著於一個主客實有且對立的造作概念,因此產生了第一個心毒——痴(無明)。
4.錯把空性的東西當為實有,就叫做無明或妄念。佛已找出無明妄念,所以稱之為佛。
5.相對上來說,一切均存在,但就其本質來說,則一切均不存——它性本空,我們不必加以造作。
6.一切現象諸法的存在與不存在乃合一無別,此即空有不二。我們不必再造出一個空性來,因為諸法之實相本來如此。
7.心的本質包含了兩個層面,一是空性,另一則是光明。由於我們未識自己心的空性層面,於是造作產生了一個「自我」的概念——我、我的等。而由於未識自己心的光明層面,我們便產生了一個「他」的客體觀念。
8.證覺之道直接建立在我們心的基礎上。
9.「心外無佛。」它指的就是我們最原始無作的心,而非念頭已生起的過去心。此最原始無作的心是自生且無盡自我解脫的。
10.心是什麼?心就是我們一切情感、情緒以及認知和感覺的根源。它不僅包括了覺受五塵(顏色形狀、聲音、聞香、嚐味、一切可觸東西)的五識,同時它也指我們能思考、感受的神識。
11.為了強調心念的延續,我們也用「心流」或「識流」來代表我們的心。
12.每一個人都有一個獨立的心,心是無形無相,而頭腦只是我們身體的一部份。
13.我們的身體和心是兩個分開獨立的個體,但心是屬於精神性的,而身體則是一個由小原子所組成的物質性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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