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4, 2009

菩薩法性印—二 海濤 輯

菩薩法性印—二 海濤 輯
1.云何尸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菩薩摩訶薩身、口、意業性自淨軟,於眾生中不起惡心、恚害之心。
二、若因客塵諸煩惱等造作眾罪,作已心悔,深生慚愧,發露懺悔,於諸眾生起憐愍心,作一子想,終不以手若杖、若石加於一切。
三、心常求覓真善知識,志樂供養父母、師長、耆舊、宿德,破壞憍慢,先意問訊,知恩、念恩。
四、若有乞者,軟語慰喻,不以幻術誑惑眾生,終不樂以非法活命。常喜修集一切功德,教諸眾生廣修福業。
五、見諸眾生所受諸苦——斷其命根、打縛閉繫、飢渴寒熱——,菩薩爾時觀彼受苦如己無異。
六、護持佛戒,乃至輕微尚不故毀,況餘重者!能以十善教化一切,不樂見聞諸惡眾生鬥諍、罵詈。
七、所有三業常為眾生,終不自為。若有眾生具戒、忍、慧,樂與同行,得柔軟心、無有害心、無不忍心。
八、心常敬重所有諸戒,不誑眾生,無有兩舌及無義語。雖無問者尚讚人善,況有問者而當不說!尊重宗敬,正實之語。是名尸波羅蜜菩薩性印。
2.云何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
一、云何羼提波羅蜜菩薩性印?菩薩摩訶薩觀諸眾生:「若有來打我是身者,我則不應加惡報之。何以故?我身非身。所謂身者,名為真實。
二、真實之身則不可打,而我此身是和合身。和合身者,所謂不淨。於和合中少分見打,多無所損。
三、多無所損,何故不喜?瞋者,少分有瞋,多分不瞋。多不瞋故,云何名瞋?
四、若和合打和合受者,誰打、誰受,譬如二物,相觸出聲。 若我瞋者,應當自瞋。何以故?以業緣故而得此身,以是身故受是楚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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